大学英语四级写作概述
2008-10-05来源:和谐英语
一、概 述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技能训练写作部分
1.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四级写作的要求
0.1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四级写作的要求
1999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对基础阶段四级水平的写作能力做出如下要求:
“能在阅读难度与课文相仿的书面材料时做笔记、回答问题和写提纲,能就一定的话题或提纲在半小时内写出120-150词的短文,能写短信或便条,表达意思清楚,无重大语言错误。”
2. 大学英语四级作文最低分制
0.2 大学英语四级作文最低分制
从1997年起大学英语考试作文采用最低分制,以下列方法计算成绩:
作文分0分者:最后得分一律不及格
作文分1~6分者:
最后得分 = 原统计总分 – 6 + 实得作文分
例1:原统计总分为61分,实得作文分为3分
最后得分 = 61 – 6 + 3 = 58分
例2:原统计得分为80分,实得作文分为5分
最后得分 = 80 – 6 + 5 = 79分
可见,作文必须至少得6分才不至于影响考生的原统计总分。
3. 四级作文得高分的要领
0.3 四级作文得高分的要领
阅卷人员从内容和语言两个方面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因此,考生应注意:
(1) 作文要切题。即作文应表达题目所规定的内容,要阐述一个中心的主题思想,要紧扣这一思想和关键点展开。
(2) 细节和论据。考生应注意所论述的细节必须是与主题相关,是主题的深化,所举的例子必须能支持论点。
(3) 文章的脉络要清晰。即文章的组织要有条理,层次分明,符合逻辑。
(4) 衔接。考生应注意段与段之间、句子和句子之间的衔接,注意用适当的过渡词(句子或段落),使文章读起来连贯、通顺。
(5) 行文。考生既要注意充分表达思想,也要注意用英语清楚而贴切地表达思想,要避免造成理解上的障碍的语言错误。
4. 四级作文的评分标准
0.4 四级写作的评分标准(含评分样卷)
(1)本题满分为15分。
(2)阅卷标准共分五等:2分、5分、8分、11分、14分。各有标准评卷1-2份。
(3)阅卷人根据阅卷标准,对照样卷评分,若认为与某一分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则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或减半分。
(4)评分标准:
2分——条理不清,思路紊乱,语言支离破碎或绝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错误。
5分——基本切题。思想表达不清楚,连贯性差。有较多的严重的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思想表达比较清楚,文章尚连贯,但语言错误较多,其中有一些是严重错误。
11分——切题。思想表达清楚,文字连贯,但有少量语言错误。
14分——切题。思想表达清楚,文字通顺,连贯性较好,基本上无语言错误,仅有个别小错误。
[注:白卷、所写的内容与题目毫不相关,或只有几个孤立的词而无法表达思想,则给0分]
(5)字数不足应酌情扣分: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技能训练写作部分
1.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四级写作的要求
0.1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四级写作的要求
1999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对基础阶段四级水平的写作能力做出如下要求:
“能在阅读难度与课文相仿的书面材料时做笔记、回答问题和写提纲,能就一定的话题或提纲在半小时内写出120-150词的短文,能写短信或便条,表达意思清楚,无重大语言错误。”
2. 大学英语四级作文最低分制
0.2 大学英语四级作文最低分制
从1997年起大学英语考试作文采用最低分制,以下列方法计算成绩:
作文分0分者:最后得分一律不及格
作文分1~6分者:
最后得分 = 原统计总分 – 6 + 实得作文分
例1:原统计总分为61分,实得作文分为3分
最后得分 = 61 – 6 + 3 = 58分
例2:原统计得分为80分,实得作文分为5分
最后得分 = 80 – 6 + 5 = 79分
可见,作文必须至少得6分才不至于影响考生的原统计总分。
3. 四级作文得高分的要领
0.3 四级作文得高分的要领
阅卷人员从内容和语言两个方面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因此,考生应注意:
(1) 作文要切题。即作文应表达题目所规定的内容,要阐述一个中心的主题思想,要紧扣这一思想和关键点展开。
(2) 细节和论据。考生应注意所论述的细节必须是与主题相关,是主题的深化,所举的例子必须能支持论点。
(3) 文章的脉络要清晰。即文章的组织要有条理,层次分明,符合逻辑。
(4) 衔接。考生应注意段与段之间、句子和句子之间的衔接,注意用适当的过渡词(句子或段落),使文章读起来连贯、通顺。
(5) 行文。考生既要注意充分表达思想,也要注意用英语清楚而贴切地表达思想,要避免造成理解上的障碍的语言错误。
4. 四级作文的评分标准
0.4 四级写作的评分标准(含评分样卷)
(1)本题满分为15分。
(2)阅卷标准共分五等:2分、5分、8分、11分、14分。各有标准评卷1-2份。
(3)阅卷人根据阅卷标准,对照样卷评分,若认为与某一分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则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或减半分。
(4)评分标准:
2分——条理不清,思路紊乱,语言支离破碎或绝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错误。
5分——基本切题。思想表达不清楚,连贯性差。有较多的严重的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思想表达比较清楚,文章尚连贯,但语言错误较多,其中有一些是严重错误。
11分——切题。思想表达清楚,文字连贯,但有少量语言错误。
14分——切题。思想表达清楚,文字通顺,连贯性较好,基本上无语言错误,仅有个别小错误。
[注:白卷、所写的内容与题目毫不相关,或只有几个孤立的词而无法表达思想,则给0分]
(5)字数不足应酌情扣分:
累计字数 | 90-99 | 80-89 | 70-79 | 60-69 | 50-59 | <49 |
扣分 | 1 | 2 | 3 | 5 | 7 | 9 |
注:① 如题目中给出主题句、起始句、结束句,均不得计入所写字数。
② 只写一段者:0-4分;只写两段者:0-9分(指规定三段的作文)。
二、练习
练习一 | 练习 | 练习三 | 练习四 | 练习五 |
练习六 | 练习七 | 练习八 | 练习九 | 练习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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