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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英语证书(银行类中级-银行法律)考试大纲

2007-12-16来源:
    本考试要求应试者掌握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基本概念,并熟悉经济理论及其运用,掌握不同类型的会计运算工作,掌握银行业基本知识与实务,与银行业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及国际惯例,掌握了解国际金融中心的实务和基础知识。能运用英语处理银行业务函电、信件和能够阅读英语金融专业报刊、杂志,熟练地从事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本考试要求应试者四年内通过《经济学》、《会计学》、《银行业务》、《法律》4科考试及相关听力。  
《法律》和谐英语纲  
  宗旨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法律基本知识,重点是与银行业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有关国际惯例。  
  考试范围  
  1、流通票据  
  -汇票、支票和本票的定义  
  -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票据流通  
  2、合同  
  -有效合同的基本要件:要约和承诺,对价,意向。  
  -合同条款:先决条件和保证,豁免条款,明示条款,默示条款,合同的形式。  
  -合同无效的因素:缔约能力,虚假的陈述和误解,强迫,非法影响和违法。  
  3、侵权行为法  
  --侵权责任的一般特征  
  --侵权转承责任诉讼中的当事人,一般辩护。  
  --特别侵权行为:疏忽,侵占,侵犯,诽谤。  
  4、财产法  
  -财务的分类  
  -买卖合同,抵押。  
  参考书目:《香港法律指南》(香港银行学会编),该书名称虽为《香港法律指南》,但本科考试的内容以许多国家适用的普通法为基础,香港法律的具体领域将不涉及。  
  考试时间:2.5小时。  
  考试形式:从8个问题中选答5个,其中一个是必答题(有提示要求),该题有若干小题。所有问题的分数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