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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经验系列文章:英语是个“体力”“技术”“能力”活

2013-07-23来源:跨考教育

其实在写这篇“成功经验”的文章时,自己一直忐忑不安,最直接的原因是自己何曾关注过什么“经验”,一路摸爬滚打,甘苦自知,挫折和走弯路总是不可避免的经历。当我们在考研这一条既定的方向上“奋然前行”的时候,一点鲁莽、一点执拗、一份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毅然决然,或许才是“考研”两个字所蕴涵的真谛所在,而不仅仅是“成功经验”。但既已受命,自当配合,免不了细细思索。半年时间里把英语从高考水平提升到考研时的几近八十分,中夜自思,有时竟免不了几分得意。大言不惭,说者有意,读者未必无心。

2014考研经验系列文章

考研是个体力活,但可一劳永逸

就英语而言,自己的复习生涯,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疯狂背诵记单词。

大约是在当年的7、8月份,那时政治还没有提上复习日程,专业课第一遍复习陷入死胡同。时间好像是凝滞的,图书馆空气沉闷,只偶尔几个长裙飘飘的姑娘提醒自己生活的美好。此时,搁置已久的记单词计划再次提上我的日程。由于大学四年的抛荒,英语的词汇量大约相当于高考时的水准。那时翻起历年的考研真题,真的恍若天书。在师兄师姐和周围同学的耳濡目染中得知考研英语令人发指的难度,加上自己不知深浅,只好人云亦云地骂几句:变态!真应了那句老话:矮子看戏何所见?只是随人说短长。

意识到问题,说干就干。时间似乎不是很长,约有两三周,其他什么事情也不做,专业课都放下,全副精力只记单词。当时,一位考研成功的师哥特地跑来为我出谋划策,指点江山。师兄就地取材,讲给我几个反例:你看那位姐姐,今年英语肯定玩完,因为像人类中的绝大多数,600多页的单词书,只前边不到1/3的部分是黑色的;再看走廊里跳大神一般,嘴里念念有词这位哥哥,今年英语肯定没戏,因为像人类中的大多数,用拼字母的方式在背单词,m-o-r-e——more,更多,更多更多更多……

一番臧否后,师哥推荐给我一套系统的单词记忆方法,大意是进2步退1步,进3步退2步,进5步退3步。背完一章单词后,立即返回,从本章第一个单词开始复习;背完第3章的单词后,回头把第2、3章复习一遍;背完第5章,回头把第3、4、5章再过一遍。每5个章节作为一个复习单元,前述反复背诵的流程做完后,从头把全部5章再捋一遍。其要点无非是步步为营,大量地、反复地、无数遍记忆,不图速成,不轻举妄动。

于是我如获至宝,昏天黑地、不顾章法地背诵起来:每一章里每个单词一遍又一遍地狂背狂写,背完之后盖住汉语注释,努力回想每个单词的意思。有时候一个上午过去了,一个单元的单词还没结束,感觉就像个无底洞,即使把我所有的时间全部填进去依然不够。更令人沮丧的是,许多单词如梦境中的姑娘,刚刚还清楚记得她的音容笑貌,顷刻间便梦去无痕。

在自己还没来得及对这种“王八拳”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之前,它已经在不期然间显出了效果: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单词书翻页的一侧被我涂抹得乌黑一片(或者是有意为之)。当我再从第一章翻起时,从abandon开始,每个单词的汉语意思都像牢里的越狱犯,翻着跟头窜出来,不可阻挡。

之后又经过不间断地温习,单词记得也越来越牢固。第一次考研成绩不尽如人意,在12个月后准备第二次考研时,复习时间有限,英语单词书无法完整地翻过一遍,真题从没完整地做过一套,模拟题压根就没考虑过,但在几乎裸考的情况下,我蓦然发现,暌违一年之久的“囚犯”朋友们依然亲切如昨,争相倾诉关于自己那些我早已烂熟于心的故事。

这里面其实有什么方法可言呢?古老的“王八拳”,人类与生俱来的笨功夫,被逼急了的小孩子谁都打得出。只是,有的人只挥舞了几下拳头,有些人则打得昏天黑地,乐此不疲。仅此而已。

考研是个技术活,不只锦上添花

第二个阶段:昏天黑地啃难句,照猫画虎辨结构。

我曾经天真地认为:语法和结构只是唬人的纸符。对于一个语言上的“无神论者”来说,那只是自缚并缚人的茧。我也以为:只要把每个单词的意思捋清楚,每个句子乃至每篇文章的意义将自动显现,何劳费心尽力去条分缕析呢。

信心爆棚的我在再次翻开历年真题的十几分钟后,才恍惚有了赵括之悲:原来考研英语≠单词听写,一堆砖瓦,并不等于一座建筑。

就在某天下午,我听了今生第一场,到目前也是唯一一场关于英语考研阅读理解的讲座。老师说,做好考研英语,只有两点:一是速度,二是正确率。做题速度的提升仰赖破解长难句的能力,而辨析文章段落结构则关乎题目的对与错。

我恍然大悟:考研英语真的不是直抒胸臆或者信笔荡漾,而是诸多专家学者百般推敲、字斟句酌、惨淡经营的结果。巴金说,写文章最高的技巧是“没有技巧”,可在考研英语中,不讲技巧,无异于自杀。

那天下午,老师亲身示范,带着几百学生分析了一篇考研阅读真题。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这样一道题目: When mentioning “the $4 million to $10 million range” (Lines 3-4, Paragraph 3) the author is talking about ________.(2004年text3)
[A] gold market [B] real estate
[C] stock exchange [D] venture investment

追踪到原文:(1)Consumers say they’re not in despair because, despite the dreadful headlines, their own fortunes still feel pretty good. (2)Home prices are holding steady in most regions. In Manhattan, ‘there’s a new gold rush happening in the $4 million to $10 million range, predominantly fed by Wall Street bonuses,’ says broker Barbara Corcoran……

如果这道题目我们陷在句子当中,纠结于gold rush,predominantly, fed ,Wall Street bonuses这些颇具诱惑力的单词时,通常的选择往往会是[C]或[D],而一旦我们把握住一个原则:例子都是为说明观点服务的。那问题便轻易解决——引言是例子,谁说的,说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例子要服务的观点是什么,而观点往往就在段首。所以,这个题目的正确答案是[B]。老师教给我们一个窍门:引语不读,直接跳过,谁读谁完蛋。

讲座后,难抑兴奋之情的室友追问我的感受。我的评价是:“不可不听,不可再听。” 那样一个炎热的下午,真的让我大开眼界,原来考研英语有时候你真的读不懂,而有时候你真的不必读懂,因为,我们的目的只是做对题目,而题目的答案不在内容里,而在结构中。当答案的出处有章可循,而个中方家都含笑不语时,蒙在鼓里的或许只有那些思维“单纯”的孩子们。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这些年考研应试派、技术流的风行和屡试不爽,似乎也让命题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2010年给了所有考生一个措手不及,旧有的套路失灵,而最根本的阅读能力并未见提升,兵荒马乱,丢盔弃甲是必然的结果。包括当年名噪一时的“火锅”作文,大概也让靠模版为生的考生们刻骨铭心了一场吧。

在第二个阶段里,与分析结构、辨别陷阱、摸清套路同时并行的另一项工作就是研读英语长难句。从历年真题的阅读理解开始,一句一句索解、剖析、破译、归类……啃下十年阅读之后,又转攻历年翻译,不是为了翻译而翻译,而是为了在翻译篇章中能不断发现30~50个词的超长句子,每发现一个长句子就像发现一座宝藏,充满了发掘的惊喜。当时自己也如打了鸡血一般,到处找人下战书,挑战长难句。每每到处吹嘘,大发感慨,故作独孤求败之寂寞状。

每一个句子从最初的一头雾水,到渐渐似懂非懂,到最后慢慢懂了,这个过程不像单词记忆那样立竿见影,而是一直持续到考研前的一两个月。而且,有些句子直到现在我依然捋不清它的结构,翻不出流畅的汉语。

但英语里的长难句,任它扭出花样来,仍不过那么几大类:定语从句、倒装句、分割结构句、平行并列结构、省略句、同位语等。我的建议是:买一本分析长难句的书,照猫画虎,反复练习。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英语长难句而言,更是如此。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或许是大量研习同类型的长难句之后自然而然培养出的一种敏感。当下次再遇到同类的句子时,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会极大消除你的紧张情绪。

就翻译而言,个人感觉与长难句的关系紧密到难分彼此,互为表里的程度。不会翻译,难说理解,理解到位,翻译便水到渠成。当然,对许多考生而言,理解是理解,翻译是翻译,中间隔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理解了仍然翻译不出来。这里同样涉及一个关键技巧,就是分与合。如下面的例子: Television is one of the means ︱by which these feelings are created and conveyed, ︱and perhaps never before has it served so much to connect different peoples and nations︱ as in recent events in Europe.(2005年46题)

这是英语翻译当中最司空见惯的句子,刚做翻译时,多数人都会有种眩晕感。做翻译,首先要“断句”,把长长的句子分割成4个短句(一道翻译题分值2分,平均有4个采分点,每个短句一个,罕有例外)。断句的节点往往是标点符号处、从句引导词处。长句分割后,翻出每个短句的意思,然后把4个短句整合成一句即使粗糙但还相对通顺的汉语。

当然,这中间涉及许多一言难尽的细微调整和尺度的拿捏。只有自己亲手做过,才能体会两种语言之间差异的微妙。因此,翻译是动手做出来的,而不是用脑袋想出来的,技巧同样是在不断的演练中日臻化境,最终运斤成风般不露痕迹,浑然天成。

技巧不只是锦上添花,技巧甚至能够雪中送炭。技巧不重要,技巧很重要?这是一个小马过河的问题,你是实力派强者,自然瞧不上技术流的微末;你是卑微的松鼠,那技巧或许会成为你救命的稻草。当然,实力派是我们共同的向往,但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只需要记住一点:我们的目标只是过河。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考研是个能力活,仍需一点变通

不能不提最后的英语作文。必须坦白,在用英文表达方面,自己真的很低能。考试结束后在北京前门地铁遇到一家巴基斯坦人(好像是)向我打听去磁器口的路。他们用汉语说:“你好,磁器口,怎么走?”我用英语支吾半天,羞愧得满脸火辣,依然没有说清楚乘车路线,对方宽容而友好地笑笑,并致谢。3月份,我得知自己的英语成绩是79分。一个还说得过去的成绩,相形之下却暴露出自己口语的实际——夸张而虚脱。

这个故事有许多可阐释的空间,但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即使表达能力低如我者,考研英语依然可以考到79分,那么你呢?这个分数没有任何可以傲人的资本。我只是说,如果纯粹是为了应付考研,足够了。

考研作文我是准备的模板。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我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准备作文,加上之前分析长难句时积累的素材,做了大量去粗取精的筛选工作,最后终于成型了大约两三套作文模版。我把模板在历年的作文题目上套用,80%的句子可以通用,即使有牵强的地方,仍可以搪塞过去,无伤大雅。

在表达方面自己的低能,使自己无暇顾及过多,在一条既定的道路上狼奔豕突,功利主义的实用性成为第一位的选择。

至于完形填空,自己更无发言权,有时候连in ,on, of ,to的搭配用法都不清楚的我,只能凭借着大量做阅读理解锻炼出来的语感去选择。这中间当然蕴涵着很多的不确定性或者说风险,但对于一个不求甚解的功利考研族而言,完形10分总分,只需要有5分的保底就已达标。

因此,我们不必强求在每一个方面都强大到无敌,抓大放小,灵活变通似乎来得更实际而有效果。

考研英语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做好英语关键词无非几个:(1)单词;(2)结构、长难句、翻译;(3)作文。就个人的划分而言,单词是个体力活,结构、长难句和翻译是个技术活,作文虽然是个能力活,但灵活变通下,能力不足,尚堪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