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5.25第四期托福英语学习:托福词汇4
2008-10-07来源:
鲍勃是一名出色的辩护律师,他拥有超群的法律才智。许多律师需要用首字母缩写词才能记住某些法律准则,鲍勃则不然,他只需用他那照相机般的记忆就足矣。鲍勃还有更特别的地方,他能敏锐的把握人们的思想感情,尤其是陪审员的思想感情。
他名声大噪,因此总能获得最有意思的案子。那些嫉妒的对手常常指责他贪得无厌的抢走他们的生意。但是我为鲍勃取得的众多成就尊重他。我还记得他出庭参加的第一个审判。
鲍勃受雇于一名叫Jim的熟人,为他遭受的刑事指控案进行辩护。Jim被指控在实验室里故意将酸泼到另一个人的胳膊上,当时两个人正在激活某些化学物。jim坚信这项指控是假的。他声称这是在争执中发生的一场意外。作为一名合同律师,鲍勃不习惯在陪审团面前做辩护。但他还是答应接下jim的案子,因为他坚信jim是清白的。一想到一个无辜的人将因为某须有的罪名而遭判处,鲍勃潜在的辩护能力就被激活了。
法庭上,鲍勃证实了那个人是在jim正在试验危险化学物时推搡了Jim才弄伤自己的。他还证实那个人所谓的重伤是假的,实际上只是轻伤,鲍勃要求陪审团宣告Jim无罪。令人惊讶的是,鲍勃果真为Jim赢得了无罪释放的判决。
我永远不会忘记鲍勃为Jim所做的一切,因为当时我就在现场,我就是Jim。实际上,我仍记得鲍勃在解释为什么为我免费辩护时所用的格言:“实践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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