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写作需要具备怎样的语言能力
对于本科生来说,出国留学,必然是要在gre与gmat考试中间选一个的。而且很多的考友都是选择先考GRE考试,然后再考托福考试,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超有趣的现象,就是我们会发现很多考友可以在GRE考试当中拿到4分的成绩,但是在托福写作考试中就不见得如此了。
托福写作考试对于基础语言的要求是很类似的,也就是说,本身对我们的要求就是没有语法错误,同时段落清晰,结构明了。但是,这仅仅是最为初级的要求,我们集合可以在国内任何一个留学论坛上都能找到相关的内容,但是十分讽刺的是,我们中国学生托福作文的平均 分,也尽然只有20分上下,换句话说,在每一个人都知道真理的时候,如果我们都做不到的话,那么要么是真理是假话,要么是真理太难了。
当然,也许这是Chinglish的问题,可以说从很浅层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深入研究,我们的结论就不是那么肯定了。因为Chinglish往往被我们理解为语法错误,比如说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亦或者是everythings are just too prefects.不过这句很时髦的中式英语,最被人嘲笑的就是everything后面被加了复数。
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把那个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在于后面的too其实用的很不恰当,因为在戛纳这个场合之下,我们只要说这里很完美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加一个too,因为too很多时候就表示“过头 了,过分了”,有一点批评戛纳过分奢华的意思,但是很显然,两人的地位还没到大佬的级别,没资格这么说。那么,这里的too就会被解读为“哎呀妈呀,原来 人家赞比亚的这个加纳这么有钱,这么奢华啊!”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又会显得你很没有见识,这也是不合适的。
这里最好写为so prefect,亦或者是bloody prefect, 前者显得很正式,后者则显得很local,很有黑人范。换句话说,everythings是最为常见的Chinglish。too prefects,则是很隐性的Chinglish,但是在20分上下的作文里很常见。so prefect则是在26分以下的作文里很常见。bloody prefect则是在29分作文里很常见。
思路或者结构,最多也就让我们拿到20分上下的分数,要想搞定26分以上的托福作文,则必须要重视语言,把文字运用得很地道,除此之外,别无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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