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独立写作准备建议
在国内的时候,写文章如探囊取物,手到擒来,洋洋洒洒下笔千言者不记其数。临走时家人对我很有信心,认为只要语法词汇一过关,其他不敢夸口,写作要得高分肯定不难。然而第一次IBT,甚至自以为语言不会有问题了的第二次IBT,作文都只得了勉勉强强的20分。第三次IBT之前我忙于学业,没有专门复习语言,写作文竟然令我大跌眼镜得完成了飞跃。
无独有偶。在预科读12级英语时,我因为手疾已然发作,无法用电脑写作,这意味着我无法在创作同时对语言精雕细琢。也正因此,我总在写作前把提纲列得尽可能详细,把思维的纹路一一理清才下笔,方便我写作时更专注于语言运用。结果是令人惊讶的:我明知道就算如此的煞费苦心也无法让我运用的语言和读11年级英语的时候相比,当时班上还有一个本土学生,英文水平是谁也比不过的,然而学年终,学校嘉奖优秀学生时,平时一直对我冷漠的英语老师,竟然丢弃了她最喜欢的那个女生,也丢弃了那个本土学生,而把写作能力突出奖给了我,热情洋溢的夸奖我的写作比起11年级有飞跃般的进步。
更奇怪的是,在加拿大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写作对我来说竟显得越困难。便以给我带来奖状的12年级英语写作为例,拿到奖状时的感受不像11年级时拿全班最高分的心情——我不认为那个奖状舍我其谁,我想起每次为提纲苦苦思索,熬到凌晨3点,再不动笔就交不上作业时才勉强下笔的痛苦,我以为那一刻的荣耀不是真的。
三年的经历让我反思:什么是写作。中国写作的教育和美加有何区别。想在写作上拿高分,IBT考生应该秉持怎样的准则。
端正态度,把握写作的本质目的
从小学开始,每个人就在接受写作的训练,记叙文,描述文,议论文。。。各种文体的练习作了一遍,上初中再练,练到高中,问题的区分已经不再重要,只要得到一道题,能写出抓人眼球的文章,就是目的。为了拿高分,多少考生极尽铺陈排笔之能事,以辞藻之华丽为第一要务,争奇斗艳,极度忽视文章的实用性。浮华之风流至今日不绝。猛然跳出个人来问,“写作是什么?”百人之中,可有一人知晓?
追根还要溯源,文章由语言组成,文章的功能就是语言的功能。人类创造语言,目的是为了表达,因此文章的主要目的也是表达。而在语言的表达形式外,文章还有个以文字符号在介质上记载的形式,所以文章之所以成文,是为了记录某刻的表达,流传于世。人类可以表达的事物有两种类型:一是私念,表达一时之心情,感悟,决心,等等;二是公务,表达一件大事的行动步骤,如计划书,或某项行动的可行性,如议论文,等等。文章分品格,可刚可柔,就是从这公私分明上来。上乘的文章往往刚柔并济,用的是公理私情一起上的招数,打击面广,能拍中的软肋多,因而说服力大。换个大家熟悉的概念就是合情入理。
写文章的目的如果找到,写作的手段也就有迹可循。所谓对症下药,写作也当如此。动笔前要明白自己的表达对象是什么,即写作目的。针对这个写作目的,应该使用怎样的手法表达最动人心。如果是记叙文,旨在记录,那当然要多多形容,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得越清楚明白、越跃然纸上,越好;——如果还能夹杂恰到好处的修辞,那简直是千古奇文。但IBT要求我们写的是根据自己的见识经历,经思考而做的议论文章。议论的品格可以不相似,从议题着手,因地制宜。比如一道机经作文问你愿不愿意写与家常同居。涉及私人情感太种,可以化百炼钢为绕指柔,所有论段都以一个情字为出发点,处处以情动人。再如一道机经问是否应该在大学期间博学兼收,既关联个人兴趣之所在,也关乎未来发展,于情于理都讲头,可以刚柔并济。也可以完全据理驳斥,字字力透纸背,句句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掷地有声。一言蔽之,若不能刚柔并济,便要或者至刚或者至柔,——即一定要说服读者,不能说服,也得让读者有极深的印象。
要做到这一点,写作者应该具备的是什么条件呢?不是以华文丽藻哗众取宠,而是个人眼界,素质,修养以服人。一个词,深度。关于这一点的具体论述,笔者会在陪伴大家完整得经历写作的各项工序后给出。
IBT独立写作的评分标准我附上了,仔细研究一番,4个基本的评分标准:破题,结构,思路,语言。语言的好坏只占评分准则中的一项。更为具体的,从OG上找到的官方明确说法:
Raters will judge the quality of your writing. They will consider how well you develop your ideas, how well you organzie your essay and how well you use language to express your ideas.
往多了算,语言依然只占分数的三分之一,重心仍然在立意,思路和结构上。其中的立意,就是破题,是上文论述提及的写作目的,思路即为上文中的刚柔之说。结构是落笔成文时应该注意的小花哨。只要这三点掌握,IBT写作的分数,就算语言不过关,理论上也能得20分的。由此看来,中国写作的习惯性关注语言,实在要不得。可是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又该怎么准备呢。请容我细细道来。
破题
破题的两个字眼,一个是“题”,心里要满装着题目,一个字一个标点也要看得清清楚楚,不可以有哪怕一个空格的疏漏。另一个是“破”,要对题目里的每一个单词都细嚼慢咽,深刻理解,读过了的词如百步穿杨,准确无误的明了其所指,这也包括该单词的引申含义,言外之义。www.examda.com/toefl/
此处笔者将以从OG提供的195道例题中随机抽的一题为例,进行详细示范。
Nowadays, food has become easier to prepare. Has this change improved the way people live?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我们看见了一个nowadays,指的是现代生活,现今时代,今年甚至是今天,也就是我们正在每天体验的生活。我们又看到food,今天的人们有什么吃的呢?健康饮食理念者爱吃生疏加熟粗粮,不健康饮食理念者也有肯德基麦当劳。儿童有糖果饼干果冻,大街上随处都有的买。正规家居过日子的人也有各种原料和佐料等着下厨。这个food指的是什么呢?继续看,food has become easier to prepare,有个比较级,是要和谁比较,比较什么?从to prepare判断,原来是比较准备出食物的难易程度,这不可能是和人们还不知为何状的未来的食物相比,那么就是和过去,也就是和传统食物相比了。这个比较可以从多种角度入手。围绕着现代食物比较容易准备,我们能够轻易想到的有:准备时间缩短了,食用方式可能改变,营养价值可能改变,人们烹调时的心情改变,食用心情改变,对身体的长远影响改变,烹调方面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用在其它方面,导致生活节奏改变,生活重心改变,长此以往情趣格调改变,兴趣爱好改变,乃至性情改变等等等等。从题目给出的条件,我们得到了这么多可能的后果,那么题目问的是什么呢?has this change improved the way people live ?大汗无语中,从上面的破题结论看来,这个论题有着太多的选择方向。那么多可以改变的条目,我们选什么做立意之根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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