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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写作满分:留学生核心能力建设第一步

2017-06-02来源:互联网

  写作能力是语言运用的精髓与核心,对于在外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尤其是有志于进入文商科领域的学生来说,“写”是一条生命线,直接关乎课业和工作的成败。以写作形式提交的测试或者论文占据了GPA的极大比重,这事实上对于母语非英文的亚洲学生来说是利好的,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的作业,一般来说稍显内向的学生很难在激烈的英语课堂辩论中占据任何优势。从更深层次上来说,“写”代表了个人内心声音的倾诉,展现了理解知识的深度和思考的结晶,镌刻了一个人的思想由青涩到成熟的印记。而到了工作阶段,对于任何与文商科有关的职业,例如律师,会计师,分析师,翻译,记者等等来说,写作都是最基本与核心的质素,无论是撰写报告,公文,信函……写作的重要性常常为学生们所忽视,因此到了大学和工作之后往往要加倍偿还。

  以托福写作为例,大部分的初高中生所展现出来的英文写作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01 逻辑匮乏

  连贯地把一个观点言之成理地表达出来,是完成任何写作任务的第一要务,在英文写作中尤其要注意两点,第一,不要被辞藻的华美和句式的复杂绕进去了,英文应该以几个关键词为骨架,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增删修饰,所以不要文过饰非,表达片段化;第二,对于低龄学员来说,尤其要注意平行论点之间是否有重叠,交叉的地方,同时,要注意事实,结果和基准之间是否处在一条直线上,是否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

  02 论据意识不强

  托福写作评分标准当中对于“事实和论据”有着明确的要求,“口水话”是任何应试型写作的大忌。论据的积累事实上也应该成为写作教学的重要一环,其中理论型的论据需要教师的讲解和提炼,也需要学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不局限于单一科目,把多门学科当中的原理和事实融入进论点的阐发过程,比如心理学中的“延迟满足”效应,经济学里“马太效应”等等,都应该是写作可以信手拈来的材料,但是这一块是传统的写作教学比较忽视的;而事实论据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最可靠的是数字,对数字的敏感度的培养应该从小开始,不能成为短板;其次是概括性的事实,大部分的低龄学员在抽象概括能力上需要严格的训练,在初期需要思维模型的打造,比如判定一种行为的利弊,可以借用“个人-社区-社会”的经典分层,或者在工作类的话题上,对不同类型的职业进行单独分析……;最后要强调的是具体事例,此处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具体事例写作绝对不等同把个人经历做成流水账,而是要加以概括,把枝枝叶叶的部分砍掉,把意识流一般的叙事套进一个整饬的模具当中,这个模具就是段落的大意和行文的逻辑。

  03 遣词造句不地道

  托福的阅卷人不知道看过多少篇以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头的作文,这种毫无个人创建的模板化也只能保证一个更加平庸的分数。其次,玩弄大词,不用小词,不区分书面语和口语,都是由于平时不阅读,不积累,所造成的坏账和恶果。8岁时就出版个人专着《飞扬的手指》,12岁就走上TED演讲台的美国华裔神童邹奇奇(Adora Svitak)从三岁就开始博览群书,去听一听她的那篇名为《成年人能从孩子身上学到什么》的演讲,我们或许可以知道,任何神童和奇迹的产生,都是“积跬步”和“积小流”的结果。

  04 冗余现象严重

  如果我们试着把一段中文翻译成英文,再把这段译文和典范的英文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大多数人的翻译都要比典范英文长一截。这恰恰是写作刚刚入门,又无法达到精通程度的学生最容易遇到的问题。英文写作的原则应该是“less is more”,写得精炼远远好于长篇大论,如若英文写作要从中低端迈入高端,这背后需要调动介词,比如“otherwise”这种介词,80%的学生都不会用,或者害怕用;此外,把从句以合成词的方式的呈现出来,用上data-driven这样的结构,此处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英文写作首先是一种审美教育。审美是任何有效语言学习的最佳入门途径,语文课上,不少人因为《春江花月夜》“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样让人震撼的名句而爱上了这门学科,而英文的审美力量常常为模式化的教学所忽视。读原着,是长期构建英文写作能力的核心所在,例如我们如果有幸读一读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会看到,罗马帝国“囊括世上最美之疆域”,在其“古老声威与严整军容”的震慑下,敌军不敢来犯,市民“尽享富庶生活,甚而奢华挥霍”。(The Empire “comprehended the fairest part of the earth”. Rome’s enemies were kept at bay by “ancient renown and disciplined valour”. Citizens “enjoyed and abused the advantages of wealth and luxury”.)用词之准确精妙,如果不经过长期的培养和学习,是无论如何也现想不来的。

  其次,英文写作也是一种思维训练。随着学力的增长,不同等级的标准化考试对于逻辑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从托福的角度来说,可能观点行文言之成理即可,而到了SAT阶段,则把明确地提炼出作者态度,谋篇布局,并对其高明之处进行剖析的能力列入了考察范围,光靠死记硬背,显然是难以应付这一阶段考试的。而到了申请研究生的时候,GRE,GMAT和LSAT的作文考试,逻辑就成了重中之重,简单来说,在分析题干的时候,对论断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都应该有所论述,并且要分析出在何种情况下和何种程度中该观点为合理或者不合理,没有训练过的学员,一定是在考场上最手足无措的那一群人。

  最后,英文写作也是一种品质训练。写作能力不是天生的,一定是养成的,任何资质的孩子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培养,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写作者。但是,知易行难,不喜欢动笔写是大多数人的通病,写作也是思路整理和思维锻炼的过程,更是考验人的毅力和定力的时刻。在适当的时候,将写作养成习惯需要借助外力,需要定期的督促和修改。注意到写作能力的重要性,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否则咱们的孩子到了国外之后,在语言上如何和外国的同龄人抗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