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写作备考了解
1.写作成绩的重要性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就是要想不被ETS玩死,甚至可以进一步玩死ETS, 就要先了解它。单说托福写作:其命题出发点为何?一句话,考察外国人的真实英语水平。中国人超乎寻常的研究能力已经令老美对托福考试的阅读和听力部分的测试功能失去了信心,这是新托福iBT中大量增加主观题口语和写作分量的核心原因。“对写作你还能像选择题那样蒙答案吗?该露馅了吧”我仿佛看到美国人在大洋那边坏笑。正因如此,我相信托福写作成绩,将越来越成为美国各大学院系衡量申请者英文能力的重要标准。
2.组成
像台球分斯诺克、黑8和花式九球一样,托福写作也分成两部分, 各有各的要求和应试策略,混淆不得:
第一部分:综合写作(Integrated Writing)。iBT的新题型,要求在读完一段学术性文章、再听完一段讲座录音之后,概述讲座要点,并分析其与阅读文章的关系。说穿了,综合写作就是听写,不需要你自己的想法,把听到的讲座录音材料重新叙述出来即可。本题可说是半道听力题,如果没听懂讲座内容,那后面的写作基本就变成无米之炊了。
第二部分:独立写作(Independent Writing)。基本继承了老托福TWE的形式,要求你针对一个题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应用论据和实例支持你的论点。典型的命题作文!有时你要做的描述性或定义性的工作,例如一个你喜欢的老师或城市等;但更多的题目是选择性的(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给你一个论点,问你同意否;或者给你两种观点,问你同意哪个。这需要你在亮明观点后给出逻辑论证。
3.考点:
托福考试是为以英语为外语的人提供的语言考试,那么它考察的唯一重点还是语言。在托福写作中,你可能担心观点不新颖,论据不充分,论证不有力,层次不清晰。可记住,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评卷者首先要判断的是你的语言能力! 也许你的文章在论点、理由、甚至用词上都很平常(事实上在一个“阅尽人文”的评卷者眼中已经很难有什么称得上“新鲜”的东西了),但在用词、语法、和逻辑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失误,分数照样不会低。
交代这一点对提升考生自信心很重要。很多学生还没写呢就开始担心“想不出理由”,“举不出例子”,心里惴惴不安,七上八下,结果很多本可以避免的低级错误都如雨后春笋。这就好像斯诺克选手在击球时,如果过多地考虑走位问题,就可能在很简单的球上失误。在这里,我想告诉那些有此类“心结”的同学:托福和GRE、GMAT、LSAT等不同,是语言考试,而非能力考试,首先要关心的是语言,而非其他!换句话说,如果觉得自己在托福写作各方面都比较弱,那应该先顾哪头呢?对了,语言本身!
二、托福写作要点之基础篇
OK, 对手已经大致打量了一番,下面该具体商讨对策了。忙活一阵子为什么?得高分啊,傻子都知道。但这个“高分”不是指28、29甚至满分,而是在你现有的英语水平上尽量再提高一个档次。比如原来只能考18分的,经过辅导之后,对考试的命题规律和解题技巧有了新的认识,在短期内提高个3、4分是没有问题的,再多就不敢说了。写作班不是卖大力丸,要实事求是,各位对自己的定位和期望也应该符合实际。
要点之一:打好语法基础。
练习斯诺克先要打基础,如果连瞄准都不会,出杆都摇摇晃晃,那么谈杆法、走位还有什么意义呢?现在托福写作的“秘笈”“模板”满天飞,对于基础薄弱的同学来说,其实没任何用处。遣词造句好比盖房子,语法就是房屋的建筑规则。违反规律乱盖一气,房子迟早要塌。有些同学只知道一些相关单词,但不知如何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只凭着自己的感觉把若干单词堆在一起了事,结果是整个惨不忍睹。这样的语法水平,还谈什么论点、论据、逻辑?
另外一种情况,是考生因为紧张、大意或分心,在考试中出现“明知故犯”的语法错误。诸如 I like swim. Jenny teach me English. Travel around the country is my interest. 的简单错误屡见不鲜。“不是我不知道,而是我没在意。”记住,在答卷中出现1+1=n(n≠2)之类的低级语法错误,将使你在评卷者眼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并将严重影响你的分数。真是十个亮点,不抵一个低级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说,写作考试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因此,在作文的时候,一定如履薄冰,即使其他方面平庸些,也要坚决杜绝语法错误!建议基础薄弱的同学们在开始写作练习之前先解决语法问题。
要点之二:使用简单、熟悉的单词、短语,采用简洁、自然的句式。
斯诺克的最高境界不是打出超高难度的远台进攻,而是将复杂的局面简单化,使每一个球都变得很好打。托福写作也是一样!很多同学认为,句子越复杂,单词越生僻,就越能体现自己英语水平高,因此自作聪明地追求“高精尖”,句子越堆越长,从句越用越多,套来套去连自己也糊涂。这种想法其实是一种危险的误解。还记得“平平凡凡才是真”和“美的东西都是简单的”吗?想想读汉语文章的时候,你是喜欢读自然、流畅的,还是喜欢冗长晦涩的?没错,那位即将评判你托福作文的漂亮女士一定也是同样的感受。想想看,人家一天看几百篇半生不熟的英语文章已经够辛苦了,你还有拿这种绕来绕去的东西折磨她,良心何在?
那该怎么做?就用最普通、平实的单词和短语。“举例”就用for example, for instance, “认为”就用“I think”, “I believe”, 保准没错!有人问:有些书上不是反对用 “I believe” “I think” 吗?还有人可能会说,成千上万的考生都这么写了,在评卷者眼里都没有新鲜感了,我不应该独出心裁一下吗?那么我想问,“Thank you!”这句话美国人一天说几十次,一年上万次,你看他们厌烦了吗?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刻意出新求异,是相当多考生的认识误区。
另外,使用熟悉的用法与保持句式的多样性并不矛盾。我并非要大家通篇用一种模式:上面用了I believe,下面就来一个in my opinion, 然后再用个 I think;前面用了because,后面就用the reason why;前面用了从句,后面就用不定式。记住,富于美感的东西都是由简单的东西合理组合而成的。
再说句式。从句套从句的冗长复杂句式既不美观也不实用,实在是应该丢弃的垃圾。我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助教时曾经批改过本科生的期末论文。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些美国最优秀的大学生,文字也非常精炼,毫无拖沓晦涩之感。请看一下我的一位同学的论文片段:
How do foreign policy decision-makers understand the “rules”of international order and the limitations on their policy options? When can states set examples that influence the decision-making of others? Are decision-makers’fears that their actions may establish dangerous precedents justified or exaggerated? In reflecting on these questions, this paper also seeks to situate the concept of precedent in the broader contex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整个段落没有一个生僻词或复杂句式,却将复杂、抽象的国际政治问题说得一清二楚。这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文风。
要点三:使句子简洁、准确的技巧。
如前所述,美国人民也憎恶拖泥带水,那些令人厌恶的长句子也就是在GRE用以考察一个人的脑筋转弯的能力。一个英语的非母语者制造复杂长句有一个危险,即很容易犯下严重的语法错误,甚至令native speaker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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