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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商务英语的翻译策略

2008-10-17来源:

  (三)专业背景的理解
  专业背景知识是从事专业英语翻译的人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内容。某个词语在不同的专业里可能会有不同的含义,在不同的上下文里可能也会有不同的表达,不熟悉相关专业的知识内容,不关注词语存在的上下文,就难以有精确的翻译或忠实的表达。例如,在一篇特稿文章中,译者把原文中的“采取出口退税政策多方鼓励出口,....”译成“In addition,we have adopted a tax refund policy to encourage export...”。这里的“出口退税政策”被译为“a tax refund policy”。从词义的表面对应讲,这样翻译没有错,但是从专业角度看,该词用错了,因为tax refund并不指出口退税,而是一般的所得税退税;出口退税有一个专门的称谓,是drawbacks,它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早就有了。原文是“Exportation was encouraged sometimes by drawbacks, sometimes by bounties...”。另一段是“Drawbacks were given upon two different occasions”,因此,该句应该译成“In addition,we have adopted a drawbacks policy to encourage export”更为准确。"汉英时事政经词语选登"(《中国翻译》,2002)中将“免,抵,退税方法”翻译为“tax exemption,deduction and rebate measures”,其中rebate这个词是“回扣,折扣”的意思,将“退税”译成rebate显然不正确,应该是drawback。
  有些词语取决于专业背景信息。如deregulation一词,《经贸英语知识》的解释是“撤消管制规定,解除控制”(王学文,1998)。从英语构词学常识讲,该词的翻译应该没有错误,因为regulation的意思是“管制,规定”加上否定前缀de-,其意思当然是“撤消,解除”了。但真正了解美国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政策变化的人都知道,当时美国为了摆脱危机阴影,改善经济状况,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刺激,搞活经济,这其中有美联储取消对存款利率最高限制的Q条款,以改变美国资金大量外流的状况;容许美国国内银行跨州经营;放开对外直接投资管制等。所有这些,就某项政策而言,是取消或修改,但从整体而言,则是政策上的放松管制或减小控制,两者在程度上大不相同。了解了这些背景知识,本书的译者就不会把这个词译为“撤消,解除”了。
  把deregulation这个词理解错的不止上面列举的书籍中的翻译文章,国内流行的国外经济学专着翻译中也存在着这种理解误差。其中有一个译例为“1970年以来,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行和贸易管制的逐步取消,很多原先被保护的行业也对国际竞争敞开了大门”(保罗.克鲁格曼,1994)。我们所读到的原句是:“Since 1970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deregulation have opened up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a number of previously sheltered industries”(Krugman、Paul R.1999)。这里,译者把deregulation也理解为“取消”。但实际情况是,美国的贸易管制从来不是什么“逐步取消”,而是在“管理贸易”和“公平贸易”的幌子下,通过多种措施与途径,对自己有利的进行“自由”贸易,不利的进行保护和限制。这里的deregulation译为“逐步取消”不符合美国对外经济政策变化的实际情况,译为“逐步放松”才更加符合美国当时的真实经济情况。
  (四)专业界定的理解
  应该说词语涵义的专业界定是极其严格的,不熟悉专业内涵,就会造成翻译表达上的不精确,也很难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例如,appeal一词,其涵义需要严格界定,否则翻译表达就难以妥帖。在<经贸知识英语>中曾读到过这样一个句子:Firms that claim to have been injured by foreign firms who dump their products in the domestic market at low prices can appeal,through a quasi-judicial procedure,to the Commerce Depratment for relief(王学文,1998)。译者在其后的译文是“那些自认为被外商倾销所侵害的本国厂商可以通过半司法的程序向商业部提出申诉,寻求救助”。在这里,译者由于不清楚法律程序中起诉与应诉行为的含义及其区别,把属于起诉行为的appeal译成申诉,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另外,把quasi-judicial译为“半司法程序”而没有翻译成正确的“准司法程序”,这也是一个非专业和专业表达的差异。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商务英语翻译也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经济法律范畴方面的知识。这里还有类似的词语,句子的翻译理解问题。例如把Drawing Rights of IBF和Special Drawing Rights都译成“特别提款权”就属于生词注释不正确问题。在商务专业中,前者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的提款权或一般提款权,基金设立时就有了;后者是1969年特定设立的,两者不是一回事。如real estate主要包括房地产,但并不单指房地产,所以译为“房地产”不妥,应译为“不动产”。再如counter trade是反向贸易还是对销贸易,生词表注释和课文翻译截然不同,前后不一致。这些都是对专业英语的词语的涵义理解不到位的缺憾。
  翻译的任务不单是语言的转换,也是词义,信息,内容的转化,是文化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在翻译国际商务英语时,要时刻遵循翻译的四个原则:即语义忠实性原则,文化对等原则,功能对等原则和可接受原则。在这四个原则的基础上搞通理顺经济类文章的来龙去脉,先将着眼点放在对原文的忠实,准确的理解上,然后在尽可能精准的翻译出原文的真正涵义。此外,准确理解词语的专业涵义还必须勤查字典或其他工具书;一些词语的专业含义必须通过字典,工具书或请教专家来细究,探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国际商务英语翻译工作。
  国际商务英语是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信息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时代下应运而生的,带着明显的时代烙印,即“改革”与“创新”;它是一种运用于国际商务场合的特殊英语,语言准确、简练、规范。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务交际媒介,让我们在实践中更好的理解和运用,不断发展,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