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六级阅读句子理解
2009-07-25来源:和谐英语
全国开始推进四级机考后,很多考生比较紧张,不知道如何应对四级了。其实,任何考试形式的改变或考法的改变,可能会引起听说读写考核重点的不同,但是具体考到每一项能力时,基本的要求还是没有很大改变的。
就阅读而言,了解新四级了解机考的考试流程考试形式很必要,但是这样的说明大家只要在网上一搜就能找出一大堆资料,而且很快就能理解。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对考试起着关键作用的还是我们的能力问题。只要能力在身,形式再怎么改,我们都能应付自如。当我们的能力完全超越了考试的要求,那么任何方法和技巧都是次要的。现在很多考生的问题是复习方法本末倒置,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和研究考试形式,却忽视了提高阅读能力。大学英语四级阅读超级攻略
2007年11月份我辅导过一个四级学生,她前两次考试都是300多分,快毕业了,家长着急,考生自己似乎更多的是无奈。但是在2007年12月份的四级考试中,这位同学却考出了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的525分!
仔细回想当时给她作考前辅导的过程,发现她的成功在于两点:第一,背了单词(其实即使在考前她也没能背到4000个单词);第二,学会了难句的分析。当时,我要求她背的单词主要是历年四级核心单词,分析的难句主要是我选定的15个难句。对于四级考生而言,可能单词大家都会自觉去背,但是对于句子的理解往往没有主动去复习和提高。而难句理解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们对文章的理解力、写作句子结构的把握能力以及对英语的感觉。
在辅导中,我告诉这位同学,句子理解可以分为两种思路,第一是从微观累加到宏观,第二是从宏观把握到微观,相应的我们就有两个句子理解的方法:第一是累加型理解;第二是宏观型理解。讲完后,她似乎茅舍顿开,明白了为什么以前很多句子没有看懂,之后的几次难句分析和训练过程中,她的表现一次比一次好。
第一、累加型理解。
“组合型理解”是要求从基本句型出发,在最原始的句子结构基础上一点点累加修饰性的信息,最后得出整个句子的理解。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句子来说明。
1、The employee at the home office 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 is an obvious asset to the firm.(2003年1月)
这句话是比较典型的“主谓分离型”,即主语和谓语分得很开,中间有一些限定主语的内容。这类句子很有特点,即开头的名词一般是句子的主语,当我们确定句子的主语后,往后找独立存在的谓语动词就会方便很多。
在我们搞懂一个简单句如何变成一个复杂句的过程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简单句变成复杂句的原因。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吧:
“书破了。”
这句话缺少一些信息,没有限定说明; “书”是指哪一本书,是黄颜色的那本书,是刚买来的那本书,还是祖传的那本书呢?我们需要明确,给这本书更多的信息,让读者读个明白!所以我们会把该句子补充完成为:“(……的)书破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阅读笔记汇总
汉语中喜欢把定于放在名词前,但是英语中一般会把相对长的定语放在名词后面,作为补充限定。所以,我们的结构就变成了“书(……)破了”。
从刚才这个简单的举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时候,名词需要一个限定,以避免歧义。值得注意的是,定语从句限定名词一般比较明显,稍难的是短语限定名词。其实,短语限定可以看做是从句限定的简化,即从句同时省略关系代词和be动词(比如把man who is famous around the world简化为man famous around the world),如同在名词后面加了一个括号:
我会写汉字(简体)。
这句话中,“(简体)”部分就好像是一个短语限定,说明汉字是繁体还是简体。当我们有把“短语限定”与“括号”作某种等同的意识,我们就会把很多理解句子的道理想通。
The employee at the home office 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 is an obvious asset to the firm.
本句话中,主语The employee后面不着急出现谓语动词,作者想对这个主语名词进一步加以限定和补充说明。首先at the home office这个短语限定就好像是一个括号内的部分,告诉我们这位员工是在国内办公的员工;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这个部分由who引导,所以定语从句成分明显,告诉我们“这位在国内办公的员工,能够通过电话或传真与国外客户很好交流”,显然,这些限定很好地说明了这位员工的背景:这位在国内办公但能通过电话或传真与国外客户很好交流的员工,对于公司而言,无疑是一笔财富。
这个句子要学会的是名词可以通过加限定成分传达更多的信息。限定名词的内容可以是一个完成的定语从句,也可以是一个类似括号功能的短语。
2、The employee posted abroad who speaks the country’s principal language has an opportunity 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and can have the cultural insight to know when it it better to move more slowly.(2003年1月)
本句子的基本结构是“The emplyee has an opportunity,and can have the cultural insight”,可以认为是一个主语做了两件事情:员工有一个机会,并且拥有文化洞察力。
但是看完这部分主干后,我们会明显感觉到:主语是怎样的员工并没有说明,拥有一个怎样的机会缺乏信息,拥有对什么东西的文化洞察力也缺少说明。因此,只就主干部分而言,传递的信息相当不足。所以作者做了以下改动:
(1)对主语“employee”加限定:
The employee posted abroad who speaks the country’s principal language has an opportunity.(被派往海外)并(能说该国主要语言的)员工拥有一个机会。
(2)对宾语“opportunity”作限定:
opportunity 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加快某些谈判进程的)机会。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这个短语部分起到补充说明作用,类似括号的功能,说明机会的内涵。
就阅读而言,了解新四级了解机考的考试流程考试形式很必要,但是这样的说明大家只要在网上一搜就能找出一大堆资料,而且很快就能理解。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对考试起着关键作用的还是我们的能力问题。只要能力在身,形式再怎么改,我们都能应付自如。当我们的能力完全超越了考试的要求,那么任何方法和技巧都是次要的。现在很多考生的问题是复习方法本末倒置,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和研究考试形式,却忽视了提高阅读能力。大学英语四级阅读超级攻略
2007年11月份我辅导过一个四级学生,她前两次考试都是300多分,快毕业了,家长着急,考生自己似乎更多的是无奈。但是在2007年12月份的四级考试中,这位同学却考出了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的525分!
仔细回想当时给她作考前辅导的过程,发现她的成功在于两点:第一,背了单词(其实即使在考前她也没能背到4000个单词);第二,学会了难句的分析。当时,我要求她背的单词主要是历年四级核心单词,分析的难句主要是我选定的15个难句。对于四级考生而言,可能单词大家都会自觉去背,但是对于句子的理解往往没有主动去复习和提高。而难句理解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们对文章的理解力、写作句子结构的把握能力以及对英语的感觉。
在辅导中,我告诉这位同学,句子理解可以分为两种思路,第一是从微观累加到宏观,第二是从宏观把握到微观,相应的我们就有两个句子理解的方法:第一是累加型理解;第二是宏观型理解。讲完后,她似乎茅舍顿开,明白了为什么以前很多句子没有看懂,之后的几次难句分析和训练过程中,她的表现一次比一次好。
第一、累加型理解。
“组合型理解”是要求从基本句型出发,在最原始的句子结构基础上一点点累加修饰性的信息,最后得出整个句子的理解。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句子来说明。
1、The employee at the home office 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 is an obvious asset to the firm.(2003年1月)
这句话是比较典型的“主谓分离型”,即主语和谓语分得很开,中间有一些限定主语的内容。这类句子很有特点,即开头的名词一般是句子的主语,当我们确定句子的主语后,往后找独立存在的谓语动词就会方便很多。
在我们搞懂一个简单句如何变成一个复杂句的过程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简单句变成复杂句的原因。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吧:
“书破了。”
这句话缺少一些信息,没有限定说明; “书”是指哪一本书,是黄颜色的那本书,是刚买来的那本书,还是祖传的那本书呢?我们需要明确,给这本书更多的信息,让读者读个明白!所以我们会把该句子补充完成为:“(……的)书破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阅读笔记汇总
汉语中喜欢把定于放在名词前,但是英语中一般会把相对长的定语放在名词后面,作为补充限定。所以,我们的结构就变成了“书(……)破了”。
从刚才这个简单的举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时候,名词需要一个限定,以避免歧义。值得注意的是,定语从句限定名词一般比较明显,稍难的是短语限定名词。其实,短语限定可以看做是从句限定的简化,即从句同时省略关系代词和be动词(比如把man who is famous around the world简化为man famous around the world),如同在名词后面加了一个括号:
我会写汉字(简体)。
这句话中,“(简体)”部分就好像是一个短语限定,说明汉字是繁体还是简体。当我们有把“短语限定”与“括号”作某种等同的意识,我们就会把很多理解句子的道理想通。
The employee at the home office 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 is an obvious asset to the firm.
本句话中,主语The employee后面不着急出现谓语动词,作者想对这个主语名词进一步加以限定和补充说明。首先at the home office这个短语限定就好像是一个括号内的部分,告诉我们这位员工是在国内办公的员工;who can communicate well with foreign clients over the telephone or by fax machine这个部分由who引导,所以定语从句成分明显,告诉我们“这位在国内办公的员工,能够通过电话或传真与国外客户很好交流”,显然,这些限定很好地说明了这位员工的背景:这位在国内办公但能通过电话或传真与国外客户很好交流的员工,对于公司而言,无疑是一笔财富。
这个句子要学会的是名词可以通过加限定成分传达更多的信息。限定名词的内容可以是一个完成的定语从句,也可以是一个类似括号功能的短语。
2、The employee posted abroad who speaks the country’s principal language has an opportunity 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and can have the cultural insight to know when it it better to move more slowly.(2003年1月)
本句子的基本结构是“The emplyee has an opportunity,and can have the cultural insight”,可以认为是一个主语做了两件事情:员工有一个机会,并且拥有文化洞察力。
但是看完这部分主干后,我们会明显感觉到:主语是怎样的员工并没有说明,拥有一个怎样的机会缺乏信息,拥有对什么东西的文化洞察力也缺少说明。因此,只就主干部分而言,传递的信息相当不足。所以作者做了以下改动:
(1)对主语“employee”加限定:
The employee posted abroad who speaks the country’s principal language has an opportunity.(被派往海外)并(能说该国主要语言的)员工拥有一个机会。
(2)对宾语“opportunity”作限定:
opportunity 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加快某些谈判进程的)机会。to fast-forward certain negotiations这个短语部分起到补充说明作用,类似括号的功能,说明机会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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