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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产妇每天应有两小时哺乳假

2011-10-09来源:中国日报网
  根据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订立的新规定,每位休完产假回来全职工作的母亲每天都必须有两小时的哺乳假。

  经欧洲议会成员考虑的这些提议指出,母亲们还应享受产后一年内非全日工作的权利,而且应享受20周的全薪产假。

  英国商务部警告说,这些措施将花费政府25亿资金,并将使“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陷入危险”。

  商务部警告说,为了负担额外的开支,将不得不提高税收,例如将已经很高的增值税调得更高,调至20.5%。

  如果这些规定通过,英国将有法律义务遵循欧洲的“怀孕工人指令”的以下条款:

  * 必须给予每位产后重回职场进行全职工作的母亲每天两小时的“哺乳假”。

  休哺乳假的时间没有上限,这意味着只要女性在传统哺乳期结束后仍决定用母乳喂养小孩,她们就能够连续好几年休哺乳假。

  * 母亲们将拥有弹性工作时间的“绝对权”,在回归职场后一年内她们将能享受非全日工作的权利。

  * 在孩子出生10周前和哺乳期间,任何一位上司都不能强迫女性去值夜班或加班。

  * 在产假的头20周内母亲们将能享受全薪待遇。目前她们在产假的前6周能得到90%的薪水,在随后的33周每周的薪水是128.73英镑。

  * 在生产后,母亲们将至少必须休6周产假,而目前这一强制性产假为2天。

  * 父亲们将能享受更多的产假工资,全薪产假为两周。目前他们在两周产假内每周的薪水是128.73英镑。

  回归职场的英国母亲们现在可以提出弹性工作时间的请求,但是如果有明确的业务原因使其无法实现,上司有权拒绝这一请求。

  来自私营企业论坛的菲尔.麦卡比说:“企业们当然想为母亲们提供方便,但这种极端的措施会让小公司们度日维艰。他们很恼火。而且这可能会让一些企业主不愿雇佣育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