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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TI阅卷老师有话说:英译汉怎么来?

2015-05-27来源:和谐英语

有幸多次参与国家人事部组织、外文局实施并管理的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的阅卷、质检工作,我发现,一些考生翻译水平还是不错的,但对于翻译的基本常识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规范地处理数字、人名、地名、机构名、缩略语以及其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个人的成绩。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一些考试中常见的“雷区”,可能对考生提高考试成绩有所助益。

1. 数字

关于数字用法的问题,国家主管部门已有具体规定,各翻译出版机构以及一些国际组织也有自己的专门规定。有志于从事翻译职业的人应该对这些有起码的了解。

一般的规定是,对于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无论原文是否使用阿拉伯数字,译文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原文“654,321,000”,译文中照抄“654,321,000”即可;不能译为6亿5千4百32万1千。原文“fifty million”,可译为“5 000万”;不能译为“五十百万”,或“50百万”。对于万以上数字,中文一般以“万”和“亿”为单位;原文“half a billion”,可译为“5亿”。原文“five trucks”,可译为“5辆卡车”;原文“3-4 percent”,可译为“3%-4%”;原文“five percentage points”,可译为“5个百分点”。

原文用英文数字或罗马数字表示的,除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的情况外,译文用汉字。例如:原文“Chapter II”,可译为“第二章”,不能译为“第2章”;原文“Committee of Twenty-four”,可译为“二十四国委员会”,不能译为“24国委员会”;原文“Sixty-fourth Session”,可译为“第六十四届会议”,不能译为“第64届会议”。

在原文中,数字如作为词素构成固定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以及邻近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的情况,则译文中可使用汉字;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以便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例如:原文“quarter”,应译为“四分之一”;原文“three to four people”,则译为“三四人”;原文“Third World”,可译为“第三世界”;原文“several thousand people”,则译为“几千人”;原文“five principles”,可译为“五项原则”;原文“four or five hundred”,可译为“四五百”;原文“well over sixty”,可译为“六十好几了(年龄)”, 原文“50-odd years old”,可译为“五十出头”, 原文“a little over 30 years old”,可译为“三十挂零”等等。

对于数字的翻译还可以做出许多规定,但对于翻译(水平)考试而言,掌握以上三点就基本可以了。对于不规范的数字表述,诸如“6亿5千4百32万1千”之类,阅卷老师都是要酌情扣分的。

2. 人名问题

除另有特别规定外,对于原文中的人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译的,翻译时可以借助外文词典、人名词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试中,考生应该力争将人名准确地翻译出来,尤其是一些国际上较为著名的人物,例如联合国秘书长、几个主要大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历史上有名的大科学家、大文学家等,还要注意与港澳台地区的译法有所区别。对于一些一般人不太熟悉的人名,即使翻译得不太准确,考虑到这是限时的考试,阅卷老师一般是可以通融的(各阅卷组会作统一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名一定要力求准确翻译

有的考生在译文中将外国人名直接上原文,这是不符合要求的(除非有特殊规定),阅卷老师会相应地扣分。有的考生在译文中将人名空在那里,这就更不符合翻译的基本要求了,做翻译是不能开天窗的,那就是失职了。

3. 国名和机构名

国名一定要准确翻译,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译错绝对要扣分。国名一般都能在字典中查到,只是要注意简称和全称的问题。“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一定要翻译为“美利坚合众国”;如原文为“USA”,则可译为“美国”。孟加拉国的英文全称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翻译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其简称“Bangladesh”,一定要翻译为“孟加拉国”,不能译为“孟加拉”而省略了“国”字。

机构名称也是一样,例如“UNESCO”是缩写,也就是简称,一般译为“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系统译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科文组织本身的译法)”,这两种都可以。有的考生将“UNESCO”这个简称翻译为全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这是一种过度翻译,有画蛇添足之嫌,在国际组织文件翻译中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在考试中也要扣分。

 

4. 地名

除另有特别规定外,对于原文中的地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译的,翻译时可以借助外文词典、地名词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试中,考生应该力争将地名按照通用的习惯说法准确地翻译出来,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大城市,几个主要大国的州(省)一级名称。翻译(水平)职称考试允许带字典,因此,只要查一下字典,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无论考生的翻译水平有多高,译文中如将“Geneva(日内瓦)”翻译为“几内瓦”,将“Bern(伯尔尼)”翻译为“波恩”,也会直接导致扣分。有些小地名字典上查不到,当然可以自译,这时如果在地名译文首次出现时将原文加括号附在词后,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处理方法。考虑到这是限时的考试,阅卷时,各阅卷组也会对这些小地名的扣分作统一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地名一定要力求准确翻译

5.货币符号

在实务考试中经常会出现货币符号的缩写,这些货币符号一般也需要翻译出来。例如“£”(英镑)、“$”(美元)、“€”(欧元)等等,考生对这些符号要有基本的了解。原文中明明说的是5000万英镑,你翻译为5000万欧元,实际价值错得离谱,你说阅卷老师能不扣分吗?

6. 倍数问题

在阅卷或做质检时,我发现很多人对于倍数问题不敏感。考生不知道,对这些倍数问题是否处理得当,恰恰是阅卷老师十分关注的要点。

倍数增加问题。原文“increased 3 times/folds”,“increased by 3 times”,“increase to 3 times”以及“increase by a factor of 3”,均应译为“增加到3倍”,或者“增加2倍”,而不应译为“增加3倍”。原文“A is 3 times as great(long,much,…)as B”,“A is 3 times greater (longer,more,…)than B”,“A is 3 times the size (length,amount,…)of B”,均应译为;“A的大小(长度,数量,……)是B的3倍”,或者“A比B大(长,多,……)2倍”,而不应译为“A比B大(长,多,……)3倍”。

倍数减少问题。原文“decrease 3 times/folds ”;“decrease by 3 times”;“decrease by a factor of 3”均应译为“减少到1/3”,或者“减少2/3”。原文“A is 3 times as small (light,slow,…)as B”,“A is 3 times smaller (lighter,slower,…)than B”,均应译为“A的大小(重量,速度,……)是B的1/3”,或者“A比B小(轻,慢,……)2/3”,而不应译为“A比B小(轻,慢,……)3倍”。需要注意的是,增加用倍数表示,减少用分数表示。

汉语在倍数的表达上经常使用“翻番”,例如“double”(翻一番);“quadruple”(翻两番);但是“triple”不应译为“翻三番”,而应译为“增至三倍”,或者“增加两倍”。有很多考生在倍数的理解上出现问题,导致扣分,显然对于英语的数字表达方法不够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