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俚语学习托福词汇:抓着时间的额毛与是肉还是毒药
1.抓着时间的额毛
把握时机,英文叫做take time by the forelock。按forelock一般指马匹的额毛,不过,“抓着时间额毛”可不是把时间比作过隙白驹。成语中的“时间”,其实是指西方传说里的时间老人(Old Father Time)。
据说时间老人是秃头的,仅额上还有一撮头发。他由天地开辟以来就一手提着象征死亡的大镰刀,一手提着象征时间流逝的滴漏向前走,从来不会停下脚步,一从人们身边走过了,人们要把握时机当然就没有可能了。所以,要抓住时机,一定得留意时间老人什么时候到来,一看见他就要马上抓着他额上的头发。这成语也可写作seize an occasion/an opportunity by the forelock,例如:If you would like to have that job, you must seize the opportunity by the forelock and write to him now before he retires(假如你想得到那份差事,那么,事不宜迟,趁他现在还未退休,就应该写信给他了。)
2. 是肉还是毒药?
《五杂俎》里记载了这样一件趣事:五代南平大臣李载仁平生最怕吃肉,有一趟,看见自己两名随从殴斗,忍不住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罚他们——站着吃肉!假如李载仁读过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这句英文成语,大概就不会以为人人都把吃肉当作天下第一苦事了。
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的意思是:同一件东西,对甲来说是美味的肉,对乙来说却可能是可怕的毒药。换言之,人人好恶不同,不可一概而论的。李载仁自己把肉类看作毒药,殊不知他那两名随从可能甘之如饴呢。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这句成语除了说“口之于味,无同嗜也”,当然还可以用来说其它事物,例如:I don’t see why he enjoys swimming so much. Truly, 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样喜欢游泳,人的好恶真是不可一概而论的。)
3.干杯
美人出浴总是惹人遐想的,所以,汉成帝为了偷看赵昭仪(赵飞燕妹妹)洗澡,不惜重金买通她的女侍;白居易一谈到杨贵妃赐浴也就眉飞色舞了。不过,无论我们想象力多么丰富,恐怕都想不到英国人敬酒时说的toast也和美人出浴有关。
一般人都知道toast可以解作“烤面包”。从前英国人喝麦酒(ale),喜欢在酒里放一片烤面包;把面包连酒一起喝进肚里(drink a toast),就是“干杯”了。但drink a toast为什么也有祝人家健康、成功等含义呢?原来英王查理二世的时候,英国巴兹市(Bath)有个花花公子看中了一位美人儿。他注意到这位美人儿常常在当地著名的温泉洗澡,有一天就舀一杯温泉水,高呼祝那位美人儿健康。另一人打诨说,他宁愿要泡这杯“酒”的“烤面包”——这当然是说宁愿要那美人儿了。所以,toast现在成了祝酒用语,例如:He proposed a toast in honour of the President(他提议为总统健康干杯)。
4.副牧师的鸡蛋
鸡蛋几乎是没有人没有吃过的了。好蛋当然整个都是好的,坏蛋则整个都是坏的,不会有什么例外。但是,英文成语the curate’s egg(副牧师的鸡蛋)却是指“好坏混杂的东西”,这是什么缘故呢?
查这句成语出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英国《笨拙》周报《Punch》发表的一幅漫画。
漫画里一位大主教宴客,对座中一位拿着鸡蛋的副牧师说:“琼斯先生,你那只鸡蛋似乎不好呢。”那位副牧师怕上司不高兴,回答说:“啊,不是啊,真的不是不好啊,有一部分好得很啊。”漫画家当时要讽刺的,是神职人员贫富悬殊,那副牧师为求晋升,不得不讨好上司。不过,人们现在说the curate’s egg,却是指“有好有坏的东西”了,例如:His proposal is good in parts, like the curate’s egg(他的建议有部分是不错的)。
5.目不识A
很多成语,经过万口流传,会变得不成样子,英文not know A from a ball’s foot(十分无知)就是例子。
Not know A from a ball’s foot直译是“球脚的美女编辑们和这个字母都无法分辨”——“球脚”是什么,谁都不知道。不过,这个成语的原文却是可以解释的:not know A from a windmill, nor B from a bull’s foot。风车(windmill)的翼板有点像字母A,公牛(bull)的分趾蹄有点像字母B。假如连风车翼板和字母A、牛蹄和字母B都无法分辨,那么,这个人简直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目不识丁”了。
后来,人们把成语上半截略去,只说not know B from a bull’s foot;再后来,经过几百年以讹传讹,这句成语变成Not know A from a bull’s foot。现在,更有人把bull’s foot误作ball’s foot,例如:I don’t know A from a bull’s/b all’s foot about photography(我对摄影是毫无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