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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写作中的中的“黑天鹅”谬误

2017-06-06来源:互联网

  对考生逻辑能力的考察是托福独立写作的一个考试重点,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将简单讲一讲一个常见逻辑的谬误——Hasty Generalization,即错误归纳。

  丨定义

  归纳推理,即induction,是最基础的三种逻辑推理方式之一。归纳推理不仅仅被人类大量运用于积累生活经验中,在科学研究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种获得新知识的方式。

  以下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归纳推理的样例:

  Every windstorm in this area comes from the north.

  I can see a big cloud of dust caused by the windstorm slowly moving towards me.

  So, a new windstorm is coming from the north.

  归纳推理的核心是利用大量preconditions(即前提)和conclusion组成的combination的例子去学习规则。

  在上面的例子中,由于在这片区域之前所有出现的windstorm都是来自于北方的。即当precondition为新的windstorm出现,之前所有的conclusion都是windstorm来自北方。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个新的windstorm形成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认为它是来自北方的。

  但因为我们很多时候很难穷尽所有可能出现的例子去学习一个最普遍的规则,而人类又是一种很懒的生物,不喜欢太复杂、无普适性的规则,所以归纳推理常常会出错。

  一个经典的错误是这样的:

  All the swans we see are white.

  All swans are white.

  直到1697年一位荷兰探险者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人们才知道这个归纳推理大错特错。

  在生活中还有很多错误的归纳推理,比如:

  我听到的偷井盖的例子都发生在河南。

  所以,所有河南人都偷井盖。

  又或者:

  我知道的法国人都喜欢出轨。

  所以,所有法国人都喜欢出轨。

  虽然经过了上文的分析,各位读者不难发现以上例子中的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论调还是十分有市场的,地域歧视、民族歧视、国家歧视者大有人在。

  如果我们抛开概念不谈,回到托福作文里来,我们同样需要意识到,托福作文对于逻辑的考察相对来说比较低限度。尤其是当我们需要用个人事例去论证自己观点的时候,事实上我们就是在做一个很不完全的归纳。

  那么,托福写作中的错误归纳又是什么呢?

  丨具体案例分析以及解决方案

  众所周知,《托福官方指南》上的评分标准当中Development一栏提到了三个关键的要素:Explanation,Exemplification, and/or details。也就是说,在一个分论点段当中,你不仅需要有一个能够有效支持核心论点的分论点,你还需要由解释和举例这两部分内容(细节与这两者的关系是另外一个话题,由于篇幅有限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

  错误归纳这个问题,不仅仅容易出现在解释,即说理部分当中,也容易出现在举例当中,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在托福写作中错误归纳的一些具体案例。

  首先是举例部分:

  According to my experience, sentence-making exercises let me memorize words a lot better.Therefore, we should all use sentence-making exercises to memorize words.

  相信大部分同学看到之后都会觉得这段话是有问题的。那么这里的问题是不是出在样本容量太小上面呢?

  答案是,是又不是。

  由于这个例子使用了个人事例论证法,所以的确,它的样本容量比较小。但是托福允许我们使用个人事例论证法,事实上,《官方指南》中的一篇满分作文使用的就是个人事例论证法。所以,这个例子的错误其实并不是逻辑,而是——语言太绝对。

  由于语言太绝对,从个人推广到一般的这个过程就十分得不顺滑,以至于大部分人看到之后都会出现本能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