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教你讲英文:豁免权
名人教英文:豁免权
议员在会议厅里,是否不论什么行为都获豁免法律责任?不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规定,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不论发表任何言论,不得因而对他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这是保障议员在会议上的言论自由。《条例》又规定,议员在出席会议以及在前往或离开会议途中,免因民事债项而遭逮捕;在出席会议时,免因刑事罪行而遭逮捕。议员的豁免权只限于此。即是说,议员如果犯了刑事罪行,包括在出席会议时犯了刑事罪行,在会议外是可以被逮捕或检控的。
豁免权叫immunity;形容词是immune,通常与from连用,如memb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re immune from arrest whilst attending a meeting of the council。外交人员派驻外国,享有“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某些专业人士在履行职务中享有“专业豁免权”,professional immunity。
香港法院最近审理的一宗颇惹人关注的案件,便涉及diplomatic immunity的范围。事缘刚果民主共和国欠下一家美国基金公司一笔债务,基金公司知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投资刚果基建换取采矿权,于是要求截取中铁的投资费,以作抵债。刚果以其国家享有“绝对豁免权”absolute immunity,阻止基金公司追债,但上诉庭去年裁定刚果败诉,因为香港跟随1997年前的普通法制度,在外交豁免权上采取不包括商业活动的“有限度豁免”,restricted immunity,所以刚果须向基金公司还债。刚果不服,向终审法院上诉。